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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3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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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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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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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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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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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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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日处理污水能力50万t。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A/O+砂滤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热水解+高级厌氧消化+深度脱水工艺。 水区单元始建于2014年2月,于2015年12月建成,2016年3月投产使用,目前处理规模为50t/d。 污泥区工程始建于2014年,于2016年建成,2016年3月预脱水机房投产使用,目前生产能力为81.5t/d。用人单位实际产能与设计产能无发生明显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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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郑昀、王晓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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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9月10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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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李晓翠、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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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9年9月1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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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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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硫化氢、氨、氢氧化钠、次氯酸钠(以“氯”计)、臭氧、甲烷、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高温、噪声,作业人员接触各危害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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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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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类用人单位。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及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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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